李明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将他视为“小皇帝”,无条件满足他的一切要求。由于父母的宠溺,29岁的李明还整天游手好闲,骄横跋扈。2011年8月,李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可出来半年后,他又染上了毒瘾。 去年12月,醉酒的李明在家打电话向人购买毒品时被母亲听见。随后,他还让母亲取1000元钱给他,母亲只有假意答应,暗自通知李明的父亲李友和家中亲戚赶来帮忙。 众人赶到时,李明仍在呕吐,李友好心地用手轻轻给他拍背。不料,李明从身上抽出水果刀架在父亲脖子上,向在场的亲戚要钱。亲戚们合力将他制服。随后,李明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 半个月后,李明从戒毒所回到了家。今年1月2日下午,他的毒瘾再次发作,无奈囊中羞涩。想到父母断了自己的经济来源,顿时怒火中烧,他打算烧掉房子,给父母点颜色瞧瞧。 李明先把家里一辆两轮摩托车油箱里的汽油放出,倒在堂屋中央,紧接着又打开两罐液化气的阀门,搬到摩托车旁,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父亲见状赶紧跑来灭火,李明却拿着铁铲追打阻止父亲。追打中,两轮摩托车被烧毁。眼看周围居民都有生命危险,群众赶紧报了警,民警赶到解了围。 法院审理认为,李明故意放火烧毁自家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为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遂以李明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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