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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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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11月30日从桂林市工商局获悉,由市米粉协会申报的“桂林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于日前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今后,凡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地方使用“桂林米粉”这块金字招牌,必须得到我市米粉协会授权。
桂林米粉是我市最有代表性的一种食品,早已成为桂林文化的符号之一。近年来,随着桂林人走南闯北, 桂林米粉走出桂林,成为全国知名小吃。2009年,广西天等人在北京开办的“桂林米粉”店遍地开花,并成为与成都小吃、过桥米线比肩的“在京南方小吃三杰”之一,更是触动了我市米粉行业,并引起行业内对桂林米粉地理标志保护的思考。
为了使桂林米粉这一有着优秀山水与历史文化品质的地理标志产品得到更好的保护,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市领导要求:“一定要保护好‘桂林米粉’这块金字招牌。”
2010年,我市启动“桂林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由工商、商务、市米粉协会等部门联合进行。经过努力,“桂林米粉”终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注册。
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人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此次“桂林米粉”注册成功,是我市继成功注册“恭城油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的又一突破。“‘桂林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意味着桂林米粉有了正本清源的‘护身符’,有利于桂林米粉产业走上以品牌创效益的新路子,对促进我市餐饮业和旅游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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