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2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8办公室。
(三)报名须知
1.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人一摊,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夜市摊注意事项,并签订《临时夜市摊经营承诺书》。
3.每个摊位收取占道费、垃圾处理费共计300元/月。
4. 未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可不得向其他人转让夜市摊临时摊位经营资格。临时摊位试运行期间按季度缴费。如本人放弃夜市摊经营资格的,已缴纳的摊位费不退还。
后续收费模式以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规定为准。
5.报名方式为线下现场报名,暂不开放电话及线上报名。
6.摊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