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经营者:
2025年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安心过节,现对我县各市场经营者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市场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有虚假折价或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允许串通涨价或哄抬价格。
三、旅游景区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或强制代收费用,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餐饮及住宿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栏),标明收费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不得擅自更改规定的计费方式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自觉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不得采取误导性的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予表明的费用。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市场经营者按照本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未整改规范的经营者,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员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