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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恭城] 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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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各市场经营者:

2025年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安心过节,现对我县各市场经营者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市场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有虚假折价或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允许串通涨价或哄抬价格。

三、旅游景区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或强制代收费用,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餐饮及住宿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栏),标明收费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不得擅自更改规定的计费方式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自觉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不得采取误导性的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予表明的费用。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市场经营者按照本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未整改规范的经营者,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员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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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格

校对|林青华

审核|甘昭琛

恭城瑶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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