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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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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24-1-5 14: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快过年了,

朋友圈也异常热闹起来,

有卖年货的、卖药的,还有卖“加特林”的......


先划重点: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01

烟花爆竹能否在互联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699 / 作者:尹以为荣 / 帖子ID:312946

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02

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法律条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605 / 作者:尹以为荣 / 帖子ID:312946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799 / 作者:尹以为荣 / 帖子ID:312946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03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725 / 作者:尹以为荣 / 帖子ID:312946
有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岁末年初
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
安全风险加大
如何做好烟花爆竹的
安全生产和燃放
这份提示要收好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772 / 作者:尹以为荣 / 帖子ID:31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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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应急管理,刑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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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shuai
    2024-5-6 11:13
  • 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5 15: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朋友圈那些烟花贩会少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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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ch擦汗
    2024-3-29 10:22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5 15: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36 / 作者:YKJNzVqH / 帖子ID:312946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521 / 作者:YKJNzVqH / 帖子ID:312946朋友圈的老铁们注意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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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5 16:1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内蒙古包头市 联通
    没吃过这个我的妈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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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fd奋斗
    2024-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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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5 16: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前几天还看到有人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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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5 17:0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贵港市 电信
    还好我不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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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fd奋斗
    2024-5-7 14:48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5 17: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304 / 作者:雨云儿 / 帖子ID:312946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544 / 作者:雨云儿 / 帖子ID:31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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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08:5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好的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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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10:1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 移动
    朋友圈挺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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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kx开心
    2023-8-24 15:2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10: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桂林人注意!朋友圈销售这玩意涉嫌违法!转发也要担责!360 / 作者:浅小墨 / 帖子ID:31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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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10:2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最好不要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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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11:5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 移动
    这个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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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12:4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我绝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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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13:4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 移动
    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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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4-1-6 22:2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电信
    严查惩处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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