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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5: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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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针对“大同小学生性欺凌事件”发布通报。因欺凌者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并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国教育在线采访了著名学者、作家、性社会学博士教授,方刚教授认为,这已不是普通的校园欺凌,而属于“性强暴”“性欺凌”,对孩子的影响更为深远和恶劣。 如何看待这一调查结果? “未成年犯”到底该如何处理?
如何看待“大同小学生性欺凌事件”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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