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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1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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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拾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恭城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资格审查:(一)本次拍卖允许联合竞买;(二)缴交61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只能参与A1地块的竞拍,缴交78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与A1-A15任意一宗地块的竞拍;(三)竞得土地后竞买资格消失,不得再参与下一宗土地的竞拍;(四)未竞得土地的竞买人可参与剩余土地的竞买,直至竞拍土地拍完,剩余地块竞买人未达到三名的,则该宗地不进行拍卖;(五)竞买人若需参与多宗地块竞买,需按要求缴纳相应宗地数地块竞买保证金。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3日,到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咨询或查看拍卖出让文件。(文件不能拷贝,如需纸质文件,需另行购买)。五、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3日,到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6月1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号开标室;拍卖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0:00分。(一)受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授权委托,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作为国有土地公开交易机构,为拍卖受托代理执行人,在《桂林市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允许实施的活动范围内开展各项土地储备交易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或关联事项活动。有意竞买者可向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附件(内容详见拍卖出让竞买须知文件),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竞买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转入至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二)本次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将组织竞买人在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视为竞买人无疑义。地块现场踏勘和答疑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时----11时30分。附件:恭城文武路(二小旁)A1—A15拟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恭城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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