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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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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5月17日上午,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经过开庭、调解、当庭送达,高效审结一起离婚纠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原告周某与被告吴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3月登记结婚。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出现破裂,婚姻关系难以维持,经协商无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离婚纠纷巧调解 高效便民获称赞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家庭困难急需外出务工这一情况,为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讼累,主办法官周年斌决定特事特办,以最短时间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在充分了解双方的离婚意愿和目前的生活状况后,该案于5月17日上午开庭审理。庭审时,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无法和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被告要求原告给付补偿金10000元。主办法官通过交谈了解双方诉求,同时从情理、法理给当事人轮流做工作,耐心调解;对于被告的补偿要求,主办法官考虑到被告要求补偿的理由无事实依据,再结合原告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便对被告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在认真听取了主办法官的释明后,当庭放弃补偿请求。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离婚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离婚纠纷巧调解 高效便民获称赞
考虑到该案案情较为简单,被告居住在偏远山区、出行交通不便,而原告又急需外出务工,案件调解成功后,法庭干警刘洋迅速草拟好调解书并交由主办法官审核,确认文书无误后,由法庭干警田明明驱车迅速赶往距离法庭17公里的恭城法院办公室加盖院章,随后立即返回法庭。从开庭审理到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前后不到两个小时,至此,该起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法庭的高效办案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莲花法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依法调解、主动调解、高效调解、就地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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