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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13: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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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名单。我市第十八中学、桂林市辰山小学 、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第二中心小学 、全州县东山瑶族乡清水中心小学4所学校入选。据统计,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数量在全区排名第三。
喜讯!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第二中心小学获批自治区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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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立项学校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间,各学校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各学段教育内容、课程设置和课时要求。要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建设周期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学校给予挂牌。
自治区教育厅将按每校30万元的额度分批次对立项学校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用于支持立项学校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环境建设、采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仪器设备、开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校本课程资源、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等。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每年11月底前将创建工作情况和补助经费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自治区教育厅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要加强对立项学校的过程管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要及时研究、协调立项学校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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