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久旱无雨 天气持续干燥
森林火灾极易发生 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引以为戒!恭城男子因违规野外用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22日上午10时许,恭城县龙虎乡源头村发生森林火灾。 火情就是命令,警情就是责任!接警后,恭城公安局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生态、合成等精干警力组成“10.22”森林火灾案件侦破专班,恭城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斌任专班组长。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申小军赶赴现场指导火案侦破工作,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
引以为戒!恭城男子因违规野外用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专班通过现场勘查、大量走访排查、证据收集,4小时迅速锁定此次山火系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所为。23日,将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抓获。
引以为戒!恭城男子因违规野外用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引以为戒!恭城男子因违规野外用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对其10月22日在龙虎乡某村的一片杉树林内查看水源时吸烟用火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欧阳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在全县实施封山禁火的通告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已达五级(极度危险)。为筑牢森林防火墙,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封山禁火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封山禁火范围: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山场、林地。 三、封山期限内,除区域内的单位职工和当地居民外,严格限制其他人员擅自进入封山范围,进山人员和车辆应当接受严格检查并扫防火码登记,服从监督管理。 四、封山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一)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烧荒、烧田基、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四)严禁私自进山野营、吸烟、烤火、烧烤、祭祀等活动; (五)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禁火区域实施切割电焊、开山爆破等涉火涉电作业; (六)严禁从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各乡镇(社区)、村委(街委)应当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树立醒目的禁火令、防火码、防火标志,设立防火检查站,派专人上岗值守。 六、各乡镇(社区)、村委(街委)按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 七、违反封山禁火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情况属实的,视案件大小情况,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公安、应急部门严格做好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工作。举报电话:110,12119。
引以为戒!恭城男子因违规野外用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 防森林火灾,护绿水青山 恭城警方在此提醒 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不要在野外随意用火 一旦诱发森林火灾事故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恭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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