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庭和好,继续共同经营家庭生活。
调解:让多年婚姻继续下去
原、被告系198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均已成年。2017年原告因手术导致下半身瘫痪,性格发生变化,脾气愈发暴躁,双方争吵变多。原告以双方已无夫妻感情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承办法官通过分析案情,发现两人并无太大矛盾,本着离婚案件优先调解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让多年婚姻继续下去
调解:让多年婚姻继续下去
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主办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原告的哥哥及双方子女参与。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离婚对家庭、子女、生活的后果一一告知双方,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多沟通交流,通过法官的引导和劝解,被告是不愿意离婚的,但是忍不住诉苦说,原告瘫痪后,性情改变,经常因小事动怒,导致双方争吵,基于治疗费的高昂,自己无奈之下外出务工。原告表示,生病后自己脾气是变坏了,经常动怒其实是想对方更加关心他。 通过法官的工作,原告保证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克制自己的情绪和脾气,继续好好生活,就这样,濒临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最终该案以调解和好结案。 夫妻共同生活难免产生矛盾摩擦,当出现裂痕时候,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在本案中,夫妻一方患病后,因行动不便,存在丧气的情绪,导致性情变化。而伴侣在照顾患者的同时还要工作,难免会有疲惫情绪。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压力”,双方要学会换位思考,互相鼓励,让患者能保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让生活能回归正轨。 来源:恭城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