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人民: 根据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文件规定,我县自今年9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进入森林防灭火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下半年我县天气干燥,旱情较为严重,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致信全县人民,希望大家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严格规定,禁止野外违法用火。凡是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积极参与,传递防火知识。全县人民要共同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三、源头防范,消除安全隐患。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险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希望全县人民要理解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自觉不带火种进入林区,认真做好农事用火、造林炼山用火、祭祀用火等重点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切实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发现野外违法用火苗头,请广大群众及时举报,我们会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电话:县应急管理局8359526,县森林公安局:8212894;县林业局:8212209.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生态安全,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切实担负起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