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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5 1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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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9月13日,针对县内江河水位普遍下降,非法捕捞行为有所反弹的现象,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与嘉会镇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江河进行夜巡。夜巡至恭城河雷破河段时,一举查获正在该河段进行非法捕捞的违法嫌疑人苏某某,并将其带回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调查。经审讯,苏某某于2022年9月13日约20时至20时40分在恭城河雷破河段使用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苏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电鱼违法,请勿触碰法律红线
执法人员对苏某某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破坏进行生态补偿修复,依法作出了:一、收缴其使用的电鱼工具一套;二、没收渔获物0.36公斤;三、罚款人民币五千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在此,再次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们:电鱼、毒鱼、炸鱼和地笼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任何时候都触碰不得,否则,将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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