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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0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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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8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西岭镇岛坪村河段有人非法电鱼。西岭镇河长办联合县渔政部门迅速出击,成功查处这起非法电鱼行为。
西岭镇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电鱼案件
在接到举报后,行动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防止非法电鱼人员逃窜,行动组在几个重要出口盯守,并对电鱼者进行拍照和视频取证。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抓获3名非法电鱼者,并收缴锂电一体机、抄网、电鱼杆等渔物。行动组对非法电鱼者进行了思想教育,并将他们移送至镇派出所。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西岭镇下一步将加大河长巡河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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