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起交通事故,往往会带来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恭城公安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持对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
恭城警方严查无证驾驶,力保安全护出行
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恭城县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84起,同比下降14.29%,环比下降15.1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环比下降20.00%;造成111人受伤,同比下降9.02%,环比下降16.54%;直接财产损失98730元,同比下降8.84%,环比下降36.07%。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2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230余起。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平安出行 恭城警方 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采取“5+2”“白+黑”模式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不放松 护航出行保畅安
恭城警方严查无证驾驶,力保安全护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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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 总是有人“不信邪” 明知道自己无证还开车上路 结果 罚款+行政拘留
恭城警方严查无证驾驶,力保安全护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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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可以假设,生命无法重来,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劝戒您身边的朋友及家人,严禁无证驾驶,杜绝驾驶无牌车辆。
恭城警方将会加大对农村道路无牌无证、酒驾、驾驶报废车辆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畅通对以上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我希望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全县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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