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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 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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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在上海某咨询公司工作的小张,因拒绝公司提出的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而被开除。经劳动仲裁,小张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将小张告上法庭。昨天(2月1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了解到,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据上海浦东法院官方微信号消息,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2019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随后,在该公司工作4年的小张被开除。在开除通知中,该公司称小张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同时,公司称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失联”。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11天,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综上,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的三项违纪事实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原告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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