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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20: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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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为确保恭城瑶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有关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一)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庆祝大会会场(高铁新区体育中心)方圆两公里范围内。(二)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文艺晚会及焰火晚会现场(县城体育场、滨江苑千钧大酒店至浮桥段)方圆两公里范围内。(一)凡是在以上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凡是起降点在管制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的经营场所,必须暂停营业。(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击落,其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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