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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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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恭城瑶族自治县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2019年度年报期限已不到一个月,未报送、公示年报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务必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将会对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后果。
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是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请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尽快如实履行年报义务。
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关于催报2019年度年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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