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合肥某小区,一个小偷入室盗窃,同伙儿在楼下放风,本来已经偷得一些财物,但是贪心不足,继续在房间寻找时惊动了住户,于是仓皇逃窜,本想沿着原路返回,不料失足坠落。而小偷的家属赶到后,却以高空坠物规定中的一条: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则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说实话,看完小偷家属的这个说法,真的是给人一种感觉:坏人不可怕,就怕坏人懂了法。不过,这次小偷家属的讹钱计划估计是要泡汤了。因为,这高空坠物在这件事中根本不适用。首先来说,高空坠物伤人适用的情况是比如一个人在一栋大楼下走,然后被大楼上的一个砖块砸死了。但是,最后没有监控,而楼上的住户也无法证明这块砖头不是自己扔的,那么就要由整栋楼的居民进行赔偿。当然,低层住户不构成抛物伤人的也不会算在内。 而就这件事来说,小偷坠楼完全属于自己心理素质不够硬,然后再加上技术不精湛,所以才导致自己摔死。简单来说,小偷这属于自己高空坠物伤了自己,是可以找到“高空抛物”的人的,那就是他自己,因此,如果按照高空坠物的话,则是小偷自己为自己负责。当然,也有一些律师会说,那小偷是因为受到了屋主人的惊吓所以才不幸坠楼,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屋主人在看到小偷时这种条件反射,比如喊了一句抓小偷,这是很正常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小偷不可能因为一句抓小偷就死掉了,并且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自我保护的权利。
小偷从七楼坠落摔死,家属却要求全楼住户赔偿。
小偷从七楼坠落摔死,家属却要求全楼住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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