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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14: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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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可可 于 2017-5-24 14:20 编辑
短笺(364)————————————————————————————————————————————
条件
可可
前天,几个老友久别重逢,到大排档小酌两杯后,就闲扯起时下有些人的男女关系搞得有些乱,数数自己认识的已婚男女中,出轨搞"暧昧"、“什么情”东窗事发,被配偶抓住把柄后,有的人在家中的地位“从将军到勤务兵”,有的人干脆被“扫地出门”的现象累见不鲜。有一位女士开玩笑问我:“ 你怎么样、有过外遇吗 ?老实招来,不许打诳哦!”于是一圈桌的人静默下来,所有人一脸坏笑,眼睛齐唰唰、直勾勾地看着我,等待着我招供。
我沉默了3秒钟后说:“ 你若外遇,我可能就是你那个遇上的人;你若不外遇,他不外遇,我想外遇也遇不上人啊! 所以,理论上讲,人人都有可能外遇。以前和现在没有外遇经历的人,不能证明今后没有,说不定下一刻就有了外遇。因为已经有人背离了配偶,就有了错位。若齿轮一样,前面错出一齿后面皆有错位的机会。 但,实际上不是人人必然有外遇。有的人如果不是他很主动去迎合、寻找目标,只是象一棵树有意或无意等待那一只自己撞上来的兔子,他就可能直到老死的那一天也还遇不上。”
“这是什么道理,诡辩吧?”有人提出反对。我说:“非也!这是‘内因决定事物性质,内因只能通过外因起作用’的条件定律。”不是吗?免子撞树而死是偶然的;若是猎人带上猎鹰端着枪去寻找免子,那只免子的死就几乎成了必然的事情。同样的理,人人心中都有外遇的愿望,这是人的动物性是人人都可能有外遇的“内因”,但是是否具备可遇的对象、时间、地点等机会、对异性的吸引力度等条件,以及个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体现的主动性或抑控性程度不同,共同决定了这个人的外遇的机率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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