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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14: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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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19日,市民为小悦悦的爸爸妈妈送来了靓汤。 ▲19日,小悦悦的爷爷前来看望小悦悦。 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18日,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会后,省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问计于民,征求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意见或会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对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受访专家意见不一,有赞成通过立法进行惩罚,也有人对“立法规范”持谨慎态度。
讨论建议或成广东法规
18日,以省政法委、省社工委为主,包括团委、妇联、社科院、社科联等十多个部门,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题,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讨论。下午,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上发出信息,“请停止冷漠,广东将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问计于民,您在这里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
据了解,关于“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中的一些观点,将可能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条例的依据。比如,会上有人提出,在这次小悦悦事件中反映出的救治机制,建议成立一个基金会,对于无力支付医疗费或者医疗费过高的情况,由基金预先垫付;建议加大奖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以此制定相关的条例法规,进行保证。
立法建议学者意见不一
立法的建议在网上已引发讨论,大家意见不一。
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和关系心理学专家胡慎之,两人均认为路人的冷漠来自于求自保的不安全感,由于害怕救人有可能带来麻烦,最终变成对生命的视而不见。不过在对是否应该立法上,两人却持不同态度。
曾德雄认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在小悦悦被撞碾事件中,两个司机的违法行为属于法律范畴,但路人没有施救则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适得其反。只有在社会上树立公平正义的精神,保护见义勇为者,才能让更多的人敢于挺身而出。
胡慎之认为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有人不去救人可能会受到内心谴责,但看到别人也没去,内心谴责就会小很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旁观者效应”。而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对需要帮助者进行施救。
其实,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罪名。
深圳已写入立法计划
根据国外的经验,加拿大及新加坡都有相关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德国及意大利的刑法都对见死不救给予判刑。而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及见死不救没有立法。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意大利刑法典》第593条第2款规定:“对气息仅存或受伤或危急之人,疏于必要的救助或未及时通知官署者,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科12万里拉以下罚金。”
2007年9月,南京彭宇案一审震动全国,2011年8月,天津许云鹤案再引热议。许多人认为,这类事情是造成此次路人见危不救见死不救的原因之一。
针对“英雄流血又流泪”、助人者成被告的情况,据报道深圳市法制办今年9月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ZF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法制办正在调研起草该条例,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将是主要内容。
>>律师说法
立法须慎重界定是难题
是否应该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法律惩罚?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见死不救”应纳入《治安处罚法》。但立法一定要慎重,把道德问题通过法律来约束,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比方说,如何界定一个人属不属于见死不救就需谨慎评判。
朱永平说,见死不救应定义为一种轻刑犯罪,而我国的《治安处罚法》正是针对轻刑犯罪的一部法律。处罚主要是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以及治安拘留。朱永平说,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将在下个月成立,届时将对“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可行性讨论,推动立法。
“如果能用法律指引道德,说不定我们的道德不会倒退这么厉害。”朱永平说。对于有网友担心,“见死不救”立法是否会有“误伤”的可能性,朱永平则说,法律条款可以分成各种不同的情形,从技术上解决这些问题,最大可能规避见死不救者,并且为自愿救助者提供保障。
>>进展
悦悦病情恶化医院暂缓通报
19日中午,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透露,小悦悦的病情从18日晚开始恶化,至19日下午止,仍没有明显好转,医院方面表示要全力抢救暂时不安排探望。
19日医院向媒体的通报会并没有安排提问环节,医生只简单汇报了上述情况。据了解,院方19日也不会再安排病情通报的环节,至于20日及以后是否还会再举行病情通报会,时间、地点将会另行通知。
当天,一名领取低保金的广州退休老人区伯,到达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附近的宾馆,探望小悦悦的家人。区伯手中提着鸡汤和饭菜。小悦悦的妈妈眼眶含泪地喝下了鸡汤,坐在一旁的小悦悦爸爸则泣不成声。“我们一定会坚持下去,一直祈祷,不会放弃任何一线希望。”
“我也是领低保金的,这点钱只是想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区伯掏出几百元现金给小悦悦父母,几番推却后,小悦悦父母才将现金收下。
悦悦父亲称不接受和解
南海区警方称,目前两名前往投案的男子是否属于“自首”,需要法院来判定。目前,对两名司机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的。至于将来以何种罪名给他们定罪,南海区警方表示,不排除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来起诉肇事司机的可能。
悦悦的父亲王持昌说:“有肇事司机的家人致电过我家人,希望能私下出钱和解。我跟他说,完全没有和解的可能,尤其是第一个肇事司机的家人说和解,我想都不用想,绝对不会和解的。第二个肇事司机,要看警方的具体调查结果,毕竟他当天没有开车逃走,第二天就去自首了。”
王持昌说:“请肇事司机不用打电话给我,他们是否来看过小悦悦,我也不知道,总之我不接受和解。”
陈贤妹不堪困扰踏上回家路
13日至18日,陈贤妹处于“莫须有”的道德讨论漩涡之中,无法抽离。
近日,陈贤妹救人之后,有人爆出质疑之声,怀疑陈贤妹的举动是为了炒作自己。附近居民朱姨气愤地说,陈贤妹一把年纪,出名能“图个啥”?
面对质疑,陈贤妹的儿子阿兵很是愤怒。阿兵告诉记者,他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中有一半交给母亲。母亲绝不会为了金钱或者出名而去救人。“她连报纸都不会读,出名了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呢?”
但是,对于陈贤妹来说,安宁的生活很难再继续。之前,陈贤妹每天六七点钟起床,忙活完一家人的早餐,还得带孙子。接着去给店铺员工买菜煮饭。下午5点将孙子从幼儿园接回来。生活很简单。如今,陈贤妹每天应付数不清的媒体、热心人,连她的邻居都觉得烦了。阿兵说,房东对记者采访很是不满,“如果我带你去我们家,搞不好他要赶我们出来的。”
18日,阿兵在电话告诉记者,母亲在遭到媒体的“狂轰滥炸”后,觉得身体很不舒服,还特别去看了医生,当时两人正回清远阳山老家。当晚,陈贤妹的电话关机。
>>舆论调查
79%受访者称会打电话求助
连日来,佛山主流媒体发起了“如果你是儿童被碾的目击者,当时你会怎么做?”的微博投票。至18日晚11时,3天共有103626人参加投票,其中有79%的人选择先拨打120或110求助;14%的人选择抱起孩子,赶紧救治;2%的人选择为避免不必要麻烦当作没看见;5%的人选择纠结,说不清。
网络上一边倒地指责“18个路人”的冷漠。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假若这18人换成另外18人,结果会不一样吗?实话实说,把我放到那18个人中我也不会好到哪儿去,能做的就是打个电话。”有心理学家解释说,假如某个事件只有一个人遇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会积极干预。但是,如果有很多人或者预料到很多人可以见到,在这种情况下,他会期待别人去做,或者是哪怕自己不做的时候,他自己的内疚感、自责和负罪感也会减轻,这种现象叫做“旁观者效应”。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说,此前南京、天津的事件,扶人者却要承担责任,社会价值出了问题,这是直接原因。“希望此事能让有关部门清醒地看待社会存在的问题。”
本版文字据《深圳商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 《广州日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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