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有个小伙子去小卖部偷烟,把好烟留给自己,把便宜烟拿来送人。昨天,记者从平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个小伙子因盗窃被判了刑。 黄某今年29岁,平乐人,曾因盗窃罪被判了两次刑,去年3月才刑满释放。然而,黄某并没有吸取以前的教训,还是成天无所事事,不找份正经工作。 今年6月14日凌晨,黄某从外面准备回位于县城黄埔路的家。在离家大约500米的路边,有一个小卖部。经过小卖部时,黄某的烟瘾犯了,此时他发现卷闸门没有关紧,便从门缝钻进了小卖部,把放在烟柜里的烟全部拿走了。 当天早上小卖部的老板开门营业时发现被盗,立刻报了警。警方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确定了犯罪嫌疑人。6天后,黄某被警方捉拿归案。警方在黄某的房间里搜出了涉案的部分香烟,搜出的香烟都是真龙、中华等。黄某说,便宜的烟他都送人了,剩下的好烟原本打算留着自己慢慢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所盗窃的部分香烟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了失主,减少了失主的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盗窃数额七千余元,减去退还失主的部分,余下近六千元依法应当责令退赔。 最后,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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