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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荔浦民警被谣传殴打孕妇后搭出租被拒 网络谣言伤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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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6-9-2 15: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网络时代的“谣言之殇”

  记者吴思思

  每天,当你打开手机应用,总是能够在瞬间收集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如果你愿意,动动手指,你又可以成为这些信息新的传播者。

  这就是网络时代,它正在大刀阔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在这个信息的获取与传播都已经无比顺畅的时代,谣言的产生与传播也变得容易起来。不知不觉间,网络似乎也成为了孕育谣言的温床。

  有话说,三人成虎。截至2015年6月,中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6.88亿,在如此庞大的人群中,网络谣言的散发,很多时候已经不仅仅是愚人节一句无伤大雅的玩笑,更多时候,它的危害胜过一头挥舞着利爪的老虎,让无辜的个人、团体甚至社会都会深受其害。

  据桂林市互联网安全中心统计,在2015年到2016年之间,本地就共发现网络谣言28条,公安部门教育训诫涉谣网民4人、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人。

  网络融进我们生活,网谣也渗到我们身边,如何理性辨识谣言,不造谣不传谣,是每个网民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网络谣言传播很迅速

  今年3月3日,荔浦县公安局防控大队负责人何警官突然被同事告知,天涯论坛上有人发了一篇关于他的帖子,让他赶快去看一下。还没来得及打开电脑,何警官就从另一名同事的手机微信里,看到了这篇帖子。

  “帖子标题有我的名字,说我推搡、殴打怀孕8个月的孕妇。”何警官说。仔细浏览帖子,他发现这与之前一日他在县政府门口的执勤有关。当天,县里面一楼盘业主因为楼盘停工很久,便在政府门口拉起横幅,而何警官所在大队依据上级指令对现场横幅进行了收缴。“幸好执勤的时候全程有监控录像,根本不存在殴打的情况,这完全就是一起谣言。”

  虽然帖子里没有任何配图,有的只是发帖者单方面的发泄,但是“殴打”、“警察”、“孕妇”等字眼,显然让何警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当何警官点开天涯上的帖子,发现阅读量已经到了3万,而在帖子下面,网友们纷纷留言以表关注。

  谣言快速发酵,很快,何警官就不断接到朋友来电,电话响个不停。到了当天下午,不仅在网上,整个县城的人们都在讨论这条谣言。

  另一边,今年2月24日,兴安县第三小学的周老师刚刚从电话中得知,自己班上的一名学生坠楼身亡,勘察现场后民警基本认定为意外坠落。但还没等她从震惊的心情中平复过来,关于孩子坠楼的另外一个版本的“消息”却让她陷入麻烦中。

  在这条传遍朋友圈的“消息”中,孩子意外坠楼被描述成了自杀,理由是因为孩子没有完成暑假作业,被老师责骂并不许其报名,同时传播的“消息”中还被配上一张粉红色书包的图片。

  “当天确实是学校报名的日子,不过却一直没有见到这个孩子,根本谈不上责骂他不给报名。”周老师表示。但是,面对蜂拥而至的电话和家长询问,这样的解释她做了无数遍,仍然止不住谣言在微信里迅速地传播。

  当天下午,为了遏制谣言的负面影响,学校迫不得已到派出所报案。

  “这些网络谣言本身很会抓住受众的关注点,涉及医疗、教育、公安、弱势群体、突发事件等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特别为公众所关心,很多网民在一般情况下难以考证其真实性,因此在传播上容易出现盲目性。很多人只是随手转发,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参与到了传播谣言的行为中去。”桂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

  受害者往往身心俱疲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随手转发一条网络信息,只是想通过扩大传播面积从而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但是这样的行为一旦与未经证实的网络谣言挂上钩,其造成的伤害却会成倍增加。

  回忆起与自己有关的谣言发酵的那段日子,何警官告诉记者,“不敢想象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

  尽管一再地安慰自己从来是行得正走得端,但面对当时论坛上疯涨的浏览量,何警官还是不自觉地感到越来越害怕。这样的害怕无关心虚,而是身处庞大的谣言漩涡和强大的舆论氛围中,作为弱势个体一种本能的彷徨与无奈。

  “头两天晚上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想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为什么有人要这样污蔑我,我以后的生活到底会变成怎样?”何警官回忆说,“那段时间真的就是考虑这些事,同时也觉得对不起队上的同事,害怕因为我个人而影响了整个队的伙伴。即使有睡意,一想到这个事马上就会惊醒。”

  网络谣言攻击的后果来得直接而又粗暴。就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早上,何警官上班时搭上一辆出租车,怎料司机却推脱说有事不能前往,就在下车的一刹那,他听到司机扔下一句话,“打孕妇,谁还要搭你。”回到家时,妻子也向他哭诉了在菜市场买菜时受人白眼的遭遇,何警官只能很无奈地表示,“最近不要去公共场合了。”

  事实上,网络谣言的影响从来不是仅对当事人而言的。到了周末,何警官在学校寄宿的女儿回到家,一反常态没有跟父母打招呼,而是将自己关在房间。直到晚上临睡前,女儿憋不住了才质问爸爸是不是真的打了孕妇,“谣言已经传到了女儿的学校。”何警官说,“身为警察,在女儿眼中我一直是一个英雄,但是这则谣言却让我女儿的心理和学习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相比起来,周老师则显得幸运一些。因为报案及时,随后又有了相关当事人的道歉声明,这则谣言尽管传播迅速,但是影响却没有继续扩大。“尽管如此,心情还是受到影响,那段时间只要出门,都会听到别人提起这件事。”周老师说,“难以想象如果任由事件传播下去,最后学校会受到怎样的影响。这样不实的谣言,对孩子的父母也是二次伤害。”

  在何警官这边,当论坛上那条网络谣言的浏览量突破10万后,他最后看了一眼帖子,就再也没有打开过那个页面了。过了一个星期,队里告知一个好消息,造谣的人找到了,将会依法处置,他总算感觉到了一丝安慰。但当谣言的影响彻底平息下来,却是两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危害公共秩序的毒瘤

  如果上述的案例只是对当事人个人造成伤害,有些谣言则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毒瘤一般的危害。

  去年11月7日,一网友在网络上发表题为“桂林发生了一起挖器官的事件”,帖子中声称事件发生在灵川县,一名未满8岁的男童被杀,眼睛和心脏被挖,并“善意”警告家长们看好自己的小孩。

  这则骇人听闻的帖子很快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截至当天下午,帖子被浏览近4000次,收到回复100多条。之后通过当地民警多番调查并未发现相关案件,随后发帖人陆某称自己并没有亲眼看到,只是听在县城的奶奶说起,最终,陆某因为“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今年2月,很多桂林市民的朋友圈都被一则“紧急提醒”刷屏,这则消息称,一名31岁的孕妇因H7N9抢救无效死亡,而且还言之凿凿地说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了。随后,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了辟谣,人们这才发现,只要通过网络搜索就可以找到,这样的谣言早在两年前就曾经出现过,地点也涉及全国各地。

  同样更换地名和时间就“重出江湖”的网络谣言,还包括每年都会传出来的“抢小孩”假新闻。今年5月份,在临桂、恭城、永福、兴安等县的当地论坛上,都出现了“假和尚偷小孩”、“小学生被直接塞车里”的不实传言。

  “抢孩子的谣言每年都有,去年也出现过,这些谣言往往为了增加可信度还会编造一些具体的信息,说得有模有样。一开始出现的时候是说在溶江,过了一段时间就涉及到县里5、6个地点了。”兴安县公安局的网络安全民警说,“不少在外务工的兴安人专门打电话回来询问,我们的接警电话也变得多起来,但是能够来求证的人毕竟还是少数。而那几天到放学的时候,不少家长会提前两个小时就在学校门口等着接孩子。”

  在7月29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人民网新媒体智库联合发布的《2016网络谣言传播以及成年人认知情况研究报告》中,以2016年上半年的网络谣言作为数据调查背景,结果显示,有六成以上的成年网民经常看到网络谣言,其中以社会安全类网络谣言数量最多,最能牵动人心,而其他排名靠前的网络谣言以民生话题居多。

  另外,据桂林市互联网安全中心统计,在2015年到2016年之间,本地就共发现网络谣言28条。

  辟谣信息没有谣言跑得快

  对于网络谣言,尽管很多人保持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但事实上,却很难在传播过程中维持理性的判断。

  在《2016网络谣言传播以及成年人认知情况研究报告》中,调查人员通过从真实出现的网络谣言抽样设置调查问题,结果仅42.9%的受访者能够全部识别网络谣言。

  “面对谣言,确实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正确的判断。”兴安的一位网络安全民警如是说。在今年被疯传的“抢小孩”谣言中,就有不少人做了谣言的传递帮凶。“其中有一位家长在网上看到了,就马上跑去跟小孩学校的老师说,并且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是自己亲眼见到的。这位老师不得不信以为真,就将这则消息作为警示群发给了其他家长,一时间谣言的影响就扩大了很多。”

  在未能识别的一些谣言面前,随手转发无疑就成了谣言传播的推手。另一方面,被谣言转移了的关注点使得辟谣的信息在传播时,往往表现为远远跟不上谣言传播的速度和面积。

  “在传播上来说,辟谣信息肯定没有谣言跑得快,两者的速度根本没法比较。桂林一个微信公众号的主编王林说,“首先谣言在传播时的用词都比较有冲击力,可能刚发出来,半天的阅读量就能突破10万,但是辟谣帖有时候可能比正常文章的阅读量还要低。所以现在发布辟谣帖,在标题上也要花费不少功夫,确保有人看。”

  因为传播效率的巨大反差,也让不少个人或者媒体平台尝到了“甜头”。在公安局网监部门处理的不少网络谣言案件中,很多传谣造谣当事人陈述的动机,就只是“提高自己在论坛上的知名度”。

  “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传播的一环。而通过信息的传播往往能收到极大的关注,甚至有的人或者媒介还能借此牟利。”王林表示,“有些小型的公众号,通过传播谣言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订阅,而传播的个体也能受到关注,在这个网络时代,每个人的被关注欲与影响他人的欲望都在无形中被放大了。”

  这样的事实,催促着来自官方的辟谣信息形式和方法必须得做出改变。

  “首先在内容上,官方辟谣信息要求翔实、公开、迅速。比如前段时间,警方在阳朔兴坪的一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就马上发了消息通稿,显示了公开、透明的执法风格,第一时间遏制了谣言的产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官方通过走访调查与引用科学依据等各种方式相结合来揭示事实真相,可以帮助网民理性对待谣言。”

  随意传谣或触犯刑法

  近年来,针对日益增多的网络谣言,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多项举措予以打击。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其中第二条指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这个规定为网络诽谤设定了严格量化的入罪标准。

  去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新增“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条款。也就是说,在网络上造谣传谣的行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5年到2016年,桂林市针对网络谣言的举报,删除谣言6条,教育训诫涉谣网民4人,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人。

  “对于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会利用公开执法账号警示发帖人,并说明原因,督促其改正。如有必要,公安机关会依法对造遥、传谣的相关人员进行查处。”桂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侦察大队负责人说,“过去因为法律与技术条件上的缺失,原来面对网络案件多以教育训诫为主。现在,新法的实施让公安部门在网络安全执法上有法可依。”

  记者也注意到,现在,官方的辟谣渠道正在逐步建立。从2012年起,全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互联网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网络信息巡查和处置。“发现并主要针对会引起社会秩序紊乱、造成恐慌心理的不实谣言进行处理,进行及时辟谣,尽量消除谣言的影响。”桂林市互联网中心的民警告诉记者。

  面对纷杂的网络信息,网民更需要有辨识谣言的“火眼金睛”。

  “通常来说,从非官方渠道得到的信息都不应该随意相信,此外,有些谣言把真实事件移花接木、夸大事实、篡改时间地点等要素,这些更需要网民提高警惕。”桂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现在各大网站、微博与微信平台都开通了公安局官方账号,比如公安局网安部门的公开执法账号会针对网络谣言进行官方辟谣,网民可以经常查看,遇到网络谣言切记不要偏听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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