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炎热、骄阳似火,又不时伴有雷雨大风,不少驾驶人擅自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太阳伞在路面行驶,严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广大群众反响很大。针对群众所反映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太阳伞”问题,恭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桂林市交警支队的相关文件要求,从8月11日开始,在辖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太阳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8月12日上午,恭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大队民警、协警在辖区莲花镇路段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太阳伞行动。行动中,民警耐心地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司机指出了加装太阳伞的严重危害,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太阳伞后,车体面积变大,容易碰到行人;上路行驶阻力增大,容易受风力影响,遇到急转弯、刮风或道路湿滑时,就会产生剧烈摇晃摆动,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人身安全,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侵害了其它守法车主的切身利益。在整治行动中,很多车主意识到了加装太阳伞的危害,并很好的配合民警、协警的工作,恢复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原貌。
当天,恭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了惩教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共收缴非法加装太阳伞10余把,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太阳伞”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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