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深秋的落叶 于 2016-8-16 11:00 编辑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郭燕群)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重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简称议事规则)已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8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增加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公开制度等规定。 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可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和督政的渠道,在区外不少城市,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已经形成制度。据介绍,这次修订议事规则,增加了3条规定:例如,明确规定常委会会议公开举行,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开的除外;根据这些年的实践,并参照外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常委会举行会议时,新闻媒体可以采访、报道会议情况,常委会举行会议可以邀请公民旁听,主任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草案,决定是否设置公民旁听席,公民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或者常委会办事机构邀请等形式旁听常委会会议;根据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的情况,应当向自治区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询问和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议事规则规定,常委会可以结合审议的议题,对自治区政府、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议事规则还明确,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自治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的质询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