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DayofDisabledPersons)。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 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 ⑵ 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⑶ 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国际残疾人日"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
2014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可持续发展:让技术为我所用"。
2013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打破障碍,敞开大门:建设包容所有人的社会"。
2012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共建更美好世界,造福全民,造福参与发展的残疾人"。 "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庆祝国际残疾人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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