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油精 于 2015-9-24 10:28 编辑
9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义军、副主任温晨光出席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义军表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陈义军强调,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文物保护力度,要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分层次、多形式搞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文物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执法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偷盗、破坏损毁文物的打击力度,持续侦查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违法案件,严惩违法行为,处理文物违法行为要敢于曝光;要继续加强文物安全的工作力度。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做到消防设施齐全,责任落实到位;要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力度。认真做好文物资源以及文物传承和发扬等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促进我县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 文物是每一代人的回忆,当你远走他乡,村里或街上的老房子、老碑记、老壁画、老雕刻等等都是你的乡愁。
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
日用品坏了,可以再生产制造,文物却不同,它不能再生产,再生产出的东西不是文物,是仿制品或赝品,是没有任何文物价值的。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是我们每一个民族的重要象征,具有很高的艺术、精神、研究、欣赏、历史价值。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明,文物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更是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源泉和动力。让我们把保护文物当责任,为保护文物尽义务。 来源:今日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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