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4月14日上午,恭城公安局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月”宣传活动。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群众细心讲解说明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公民应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后果,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说起维护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恭城公安局积极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来源:恭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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