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开展秋季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即日起,广西将对农村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9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五、“中秋”“国庆”假期前后(9月9日至9月13日、9月30日至10月7日)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
严查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客车超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结合“三秋”时节农村地区务农务工出行集中、农产品运输需求增多,秋季学期开学中小学生往返通勤繁忙,“中秋”“国庆”假期群众返乡团圆、自驾出行激增等特点,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分析研判突出违法易发时段、路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 紧盯“一早一晚”及周末、节日圩日等重点时段,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节点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深入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茶园、养殖场、厂区工地等主要道路开展流动执法,重点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 加强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分析研判,紧盯涉嫌“双违”和非法营运高风险车辆,加强对重点嫌疑车辆主动分析、研判布控和预警拦截,切实提升“双违”等重点违法精准管控效能。 整合农村基层管理力量,发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农机“两员”和交通运输部门农村公路“专管员”等与农村“两站两员”共同劝阻“双违”、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严防各类存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车辆出村上路。 密切部门协作,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违法,同时严查货车扬撒行为,在货运场站门口、周边道路及重点公路上严格检查货车特别是运输砂石土方车辆的装载情况,确保出场出站货车规范装载、苫盖密闭,防止因装载物扬撒、掉落影响行车安全。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常态化巡逻巡查,对占道堆放、晒粮以及在路侧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及时劝导、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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