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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5 09: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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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关于在全县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护江河渔业资源,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农村部禁渔制度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773-8212218;0773-82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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