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阳朔,5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疑犯被警方刑拘 领头打人的包工头在逃 南国早报 2012-04-15 ■ 本报记者 邓振福 文/图 本报记者 邓振福 文/图
4月13日,在阳朔县人民医院颅脑外科病房,47岁的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王通亮已经昏迷了将近一个月。3月18日晚,他陪同侄子向包头工郭某讨薪,双方发生争执后,郭某叫来一帮人,用钢管将他打成“颅脑严重损伤”。虽经医院全力救治,但他目前仍未脱离危险。
工头带人行凶
民工讨薪被殴
4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阳朔县人民医院颅脑外科病房,看到受伤民工王通亮躺在病床上,手腕插着输液管,鼻孔插着输氧管。他的妻子站在床前,一边按摩他的手掌,一边呼唤他的名字。
王通亮的侄子王某回忆,2月17日,他和叔叔王通亮等人来到贵广铁路阳朔县兴坪段做工。半个月后,他曾两次跟包工头郭某说,做完一个月后,他想领取部分工资,回去给周岁女儿摆酒,郭某答应了。3月18日,一个月期满,他的工资应为4000多元。在叔叔的陪同下,他向郭某提出,希望次日能领取其中的1000元工资,郭某却说没有钱。双方发生了争执,叔叔指责郭某不讲信用,郭某转身走出工棚。
王某说,郭某走后不久,他看到外面来了一群人,预感大事不好,马上冲出工棚往旁边的山上逃去。
据一名民工介绍,王通亮和王某与郭某争吵时,他们上前劝开了。后来,郭某向民工周某借电筒,说是去帮王某领工钱。谁知半个小时后,他却带了一二十人过来,一些人手里还拿着钢筋,进门就朝王通亮的头部打去,王顿时血流满面倒在地上。工友们报了警,项目部负责人也赶过来,一起将王通亮送往医院抢救。
颅脑严重损伤
至今昏迷不醒
据医生介绍,王通亮被送到医院时昏迷不醒,瞳孔扩散,属颅脑严重损伤,颅内出血量已达120多毫升。手术做了整整一夜,直至3月19日上午8时,王通亮才被从手术室里推出来。如今,他已昏迷将近一个月,仍未脱离危险。
事发次日,阳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兴坪派出所和中铁二十三局贵广铁路项目部工地负责人都来到医院。
据王通亮的家人介绍,项目部第一次给了1.5万元医疗费及1000元生活费,可要求他们写一张借条。他们据理力争,对方才同意将“借款”改成“垫付医疗费”。项目部垫付医疗费共4.75万元后,拒绝继续垫付。4月5日,王通亮的医疗费已经欠了4万多元,家属无奈上网发帖求助。4月6日,在警方的协调下,项目部又帮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然而,这笔医疗费很快用完,至4月13日,又欠费1000多元了。如今,王通亮每天的医疗费要2000元,他们愁得不知如何是好。
五名嫌疑人被刑拘
涉案包工头仍在逃
4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阳朔县城的中铁二十三局贵广铁路项目部采访,负责人张某称,当时下面汇报说,是民工喝酒闹事造成的,他们就没有详细了解情况。
阳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警官介绍,案发后,兴坪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3月19日上午,刑警介入调查,医院也为王朝亮开通了绿色通道。3月20日凌晨,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但郭某仍在逃。目前,阳朔警方已派出多个抓捕小组,分赴湖南等地追捕郭某等嫌疑人。由于王通亮至今仍昏迷不醒,不能做伤情鉴定,法医每天早上都到医院了解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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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民工讨薪被殴昏迷至今 已刑拘5人(图)2012-4-15 9:15:0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作者:记者申艳 文/摄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申艳 文/摄)4月13日,阳朔县人民医院颅脑外科病房内,望着头部插满药管、昏迷不醒的父亲,还有一旁满面愁容的母亲(如图),少女小王显出无助的眼神。26天前,其父亲在工地上与工头发生冲突,被工头叫来很多人打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据记者了解,目前警方已刑拘5名涉案人,另有3人在逃被通缉。
事件回放 预支工资不成遭群殴
王通亮是恭城栗木镇一个普通的农民,46岁。2月17日,他和侄子王实权,还有另外一名同乡来到贵广铁路阳朔县兴坪段打工,负责挖桩。
3月底,叔侄俩跟工头郭某说,3月底想要预支1000元工资,郭某一口答应。3月18日下午5点多,王实权给郭某打了电话,说晚上想拿到那1000元钱工资,郭某却拒绝了。
明明讲好了的事,怎么说话不算数?“老板既然这么没诚信,我们不干了!”叔侄俩决定一起辞工。
王实权介绍,3月18日晚上8点多,郭某返回工棚,同意了两人的辞工要求,约好3月19日结算工资。但其间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还差点动手,好在其他工友及时劝阻。
事情并没就此结束。晚上10点多,郭某带来了10多名工地工人将王通亮叔侄俩所住的工棚包围起来。王实权反应快,跑了出去,躲进附近的山里。王通亮被一阵暴打,满头鲜血,昏倒在地,被工友送往兴坪镇卫生院,因为伤势太重,又转送阳朔县人民医院抢救。
伤者情况 昏迷26天生死未卜
3月19日上午,在桂林打工的小王接到母亲电话,说父亲出事了。
医生告诉小王,她父亲颅骨被打碎,刚刚做完手术,取出一块12厘米×10厘米的颅骨。因为颅内出血量大,要她和家人做好心理准备。
3月19日上午,中铁二十三局贵广铁路项目部工地负责人王某来到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当时,王某要王通亮的家属写下欠条,但家属方称人是被工地上的人打伤的,由工地支付医药费天经地义。在家属签字的条子上,王某所支付的医药费写明为“垫付”。
3月底,在“垫付”4.75万元医药费后,王某便不再接小王的电话。小王说,到4月5日,他们欠下了医院4.5万元医药费,后通过公安部门做工作,才从工地项目部拿到5万元,让治疗得以继续。
关于王通亮的伤情,主治医生黄医师称还不好说,类似于王通亮那种颅脑伤情,死亡率高达90%,虽然目前王通亮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身体其他部位一旦出现并发症,那就非常危险。
26天了,父亲还没醒,每天的治疗费用2000余元,今后这些费用从哪里来?万一医院停药那该怎么办?这些问题让小王天天揪心不已。
警方介入 已刑拘5人,郭某等3主犯在逃
4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中铁二十三局贵广铁路项目部采访,相关负责人张某介绍,王通亮在工地刚打工1个月,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于这事,他还没有下去调查过,下面的人汇报说是民工喝酒闹事。具体情况让记者采访警方,他说按公司相关规定,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事发后,阳朔警方及时介入。对于王通亮遭殴打事件调查有了初步结果:王通亮叔侄俩向包工头郭某索要事先约定好的预支工资1000元遭到拒绝,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之后郭某叫来了10多名民工对王通亮进行殴打,并不存在喝酒闹事的说法。
阳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李警官向记者介绍,3月18日晚上,兴坪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接警赶过去后,殴打王通亮的那些人已经逃离现场。当晚,警方传唤了工地上30多名工人问话,当中有5人参与殴打事件,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事发后,郭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出逃,警方已将他们上网追逃。
关于王通亮的伤势情况,法医前去医院看过,处在昏迷当中的王通亮还不适宜做伤势鉴定,法医初步判断达到重伤程度,郭某等人肯定要负刑事责任;而王通亮一旦伤情恶化出现意外,案件性质就会改变,上升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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