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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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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观音乡地处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东北部, 东北与
湖南江永县相邻、西与灌阳县交界、南与恭城瑶族自治
县栗木镇接壤。距县城约 61 公里。观音乡水滨村距观
音乡ZF驻地 16 公里, 全村辖 13 个自然村, 16 个村民
小组, 共有 715 户, 总人口为 2845 人, 瑶族人口有 2759
人, 约占总人口的 97%。水滨村每年的春秋二祭时都要
组织人员吹笙挞鼓, 春祀是许愿祭, 属于小祭; 秋祭是
还愿祭, 属大祭, 有时村里的男性老人去世, 瑶民们也
自发组织起来, 祭祀祖先神灵并为去世老人超度灵魂。
吹笙挞鼓一般在祠堂及挞鼓亭进行, 游神时边走边舞,
围观者盛多, 热闹非凡。
一、濒临消失的平地瑶吹笙挞鼓
吹笙挞鼓至今约有 600 余年历史, 由湖南省千家
峒一支移居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水滨村及上五排地
区瑶民带入, 历代盛行, 经久不衰。吹笙挞鼓曾于 1957
年参加平乐地区民族歌舞会演; 1958 年, 到南宁集训
20 天, 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京汇报演出的节目之一;
1982 年经改编后, 参加县业余文艺调演, 2004 年参加
桂林市第 25 届“漓江之声”活动, 获演出一等奖, 均得
到领导、专家及群众的好评。整个吹笙挞鼓的表演由 12
至 24 人组成, 表演者分别口吹芦笙, 手击大小挞鼓, 敲
打大锣等自制民族乐器。乐、舞、号子时而此起彼伏, 时
而竞技争鸣, 宛转优雅的乐声、高吭激昂而富有节奏的
号子, 以及奔放、粗旷的舞姿, 分别表达七项内容: 奉
鼓、游鼓、女鼓、七拍鼓、召兵鼓、四季鼓、迴龙鼓。文化
大革命期间, 诸多文物古迹遭到破坏, 该舞蹈一度中
断, 20 个世纪 80 年代后, 表演吹笙挞鼓的老艺人大多
已去世, 道具、服装、乐器等失修, 该舞蹈将面临绝迹的
危险。
吹笙挞鼓在恭城瑶族自治县的恭城、莲花、栗木 3
镇和嘉会、西岭、平安、三江、观音、龙虎 6 乡的平地瑶
中都存在, 但各地保存完整程度略有不同, 西岭只有挞
鼓, 没有吹笙; 栗木的音乐方面有所不同; 吹笙挞鼓一
般是男性参加为多, 只有栗木镇吹笙挞鼓中有女性参
加, 故称女鼓, 主要用来款待女神。吹笙挞鼓在这 3 镇 6
乡中, 三江乡和观音乡保存较好, 由于观音乡的经济状
况相对较差, 其挞鼓文化保存最完整。但随着经济的飞
速发展, 观音乡水滨村吹笙打鼓舞现状不容乐观。影响
其传承的因素主要有: 首先是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加速了吹笙挞鼓的变异和消亡, 给抢救工作提出了极
大的挑战。二是保存吹笙打鼓经费来源不足, 没有足够
的资金购买道具和服装、制做或修理乐器、培训新艺员
等。三是人们对吹笙挞认识不足, 缺乏价值意识和保护
意识, 使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四是老艺人大多已去
世, 现存艺人老化严重。五是枯燥难学, 年轻人学习的
兴趣不高。水滨村共有人口 2845 人, 其中 253 人外出
打工, 外出人员大都是年轻人, 给吹笙挞鼓的传承提出
了挑战。当地ZF和人民都很担忧此文化消失, 希望吹
笙挞鼓能传承下去, 几位老艺人曾从村中年轻一辈选
出有培养资质的何庚妹、周玉凤、何素经、何运娇、杨
芳、何春花 6 个女生和何世远、杨才明 2 个男生学习吹
笙挞鼓, 然而这些年轻人学会后出去打工做活, 之后逐
渐淡忘, 没能很好的继承, 以致于今天能够真正表演吹
笙挞鼓的, 只有几位年过七旬的老人。
吹笙挞鼓是平地瑶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继承和弘扬吹笙挞鼓, 对于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非常重
要的意义。
二、因地制宜, 采取灵活的保护对策
( 一)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并采取一系列的相关配
套措施进行保护
无法可依, 保护工作就难以开展。保护吹笙挞鼓要
借鉴国内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 规范和
保证吹笙挞鼓的保护和传承。立法保护是国际社会保
护文化遗产的通常做法, 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之一。
随着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破坏, 自上个世纪 60 年代
后, 国际社会就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 1972 年联合
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
约》, 1997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通过了 《人类口头与
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 2001 年发布了《世界文化
多样性宣言》, 2003 年通过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
约》。在国际的大背景影响下, 国内也积极作出响应, 学
者们纷纷提出保护意见。
2005 年,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
作的通知》(2005 年第 1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05 年 4 月 1 日颁布了《民族民
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2006 年 1 月 13 日桂林市人民
ZF下发了 《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的意见》(市政[2006]3 号)。这些文件和法规的颁布, 体
现了从国家到地方各级ZF对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工作
的高度重视, 同时也给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
据, 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建议恭城各级有关部门根据
上级的文件精神, 制定出明确的保护吹笙挞鼓的措施
及实施办法, 另外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
必究, 不能将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当成摆设。
( 二) 加大宣传力度, 形成自觉保护吹笙挞鼓文化
遗产的意识
保护吹笙挞鼓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人们对什么是吹
笙挞鼓还不明白, 更不用说去保护它了, 特别是在年轻
人眼中, 认为这些都是没有用的、过时的东西。因此, 加
大吹笙挞鼓的宣传工作显得非常必要, 广大干部要起
模范带头作用, 不能只做表面文章, 要在思想意识上重
视它, 把保护吹笙挞鼓当作一件造福地方的大事来抓,
除了用行政手段逐级下发相关文件外, 还可以组织民
俗学专家编写吹笙挞鼓的小册子, 用通俗的语言告诉
大家到底什么是吹笙挞鼓; 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更为广
泛的宣传, 配合文化部门, 在本地的白马将军纪念亭、
挞鼓亭或其他地方组织吹笙挞鼓文化活动, 吸引更多
群众了解和参与吹笙挞鼓的保护工作。
(三)多方筹资, 为保护吹笙挞鼓提供资金保障
资金是保护吹笙挞鼓的最大问题。1988 年时, 恭城
瑶族自治县民族局曾捐 800 元钱给吹笙打鼓队; 2006
年, 时任观音乡党委书记的孟建林曾帮助吹笙打鼓队
做了 10 套衣服, 这些都促进了吹笙挞鼓文化的传承,
但这些投入还远远不够。据周明统、蒋礼发等几位老艺
人的估算, 一个小规模的吹笙打鼓队需制芦笙 20 把,
要现金 3000 元; 长鼓 20 件, 需现金 3000 元; 男女服装
25 套, 需现金 2 万元; 新艺员培训费需 5000 元, 购买乐
器需 3000 元, 总计需现金 34000 元。由此可见, 拯救瑶
族文化遗产———吹笙打鼓, 还需加大资金投入。我觉
得, 可以从以下几个渠道进行筹资:
1、ZF设立专项保护资金, 专款专用。抢救与保护
吹笙挞鼓是一项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需要较大投入
的工作。如今, 文化部门只能维持人员的人头经费, 业
务开展经费相当匮乏, 用于抢救与保护吹笙挞鼓的经
费几乎为零, 面对濒危的吹笙挞鼓束手无策。ZF要把
保护吹笙挞鼓的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改变重视程
度不够、资金不足的问题。
2、搞旅游开发。资金仅靠国家的投入是不够的, 因
为全国都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只能对某
些重点项目进行资金投入, 大多数项目都要当地自筹
资金。民间艺人应积极将吹笙挞鼓传承下去, 并投身到
旅游开发事业当中, 这样可以丰富当地的文化活动, 而
且还可以取得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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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争取社会各界资助。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逐渐
对以往忽视的文化予以关注。诸多实力雄厚的现代企
业与成功后的企业家, 往往会钟情于民族文化事业。企
业及企业家们资助文化事业的事现在已经愈来愈多地
见诸于报端。尤其是不发达的瑶族文化事业, 要通过各
种渠道, 采取措施, 积极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企业家
资助, 推进瑶族历史文化的发展和进步。
(四)ZF部门提高重视程度
作为县级地方人民ZF必须利用强大的政治力量
和手段, 推动和加强吹笙挞鼓文化保护工作, 这就是人
们常说的“ZF行为”。观音乡ZF在水滨村村民李忠
军的提议下曾于 2006 年 3 月恭城瑶族自治县召开人
大、政协会期间, 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保护吹笙挞鼓建议
的提案, 最终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局给予圆满
答复, 表示: “按照桂林市人民ZF关于保护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要求, 我们将组织材料上报, 申请上级批准
《吹笙打鼓舞》立项, 进行保护、开发, 使之得以传承。”
ZF和文化部门要做好申报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
有效保护和利用。吹笙打鼓舞具备申请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的实力, 倘若申报成功, 吹笙挞鼓自然会得到很
好的保护, 而且申报的过程本身也是提高认识和保护
的过程, 还是宣传的过程。
1、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转变观念, 提高认识。各级政
府官员对不同的文化, 尤其是对少数民族文化, 应给予
理解与尊重, 给予少数民族文化以包容。要从长远考虑
吹笙挞鼓的价值, 不能单纯从眼前经济角度来衡量其
价值, 以为立即能赚钱的就是有价值的文化, 不能立即
赚钱的就是没价值的文化。不能简单地认定他们是“落
后保守”的, “奇风异俗”的, 甚至是“封建迷信”的。
2、ZF和文化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可
以通过专业文艺团体的文艺工作者对吹笙挞鼓做进一
步挖掘、整理、保存、继承和发展工作; 在水滨村村建立
文化遗产保护站, 进行普及与提高, 定期举行活动, 检
查普及、提高的成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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