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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17: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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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近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桂林警方消息,近期桂林市公安局已对412名涉卡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上报实施惩戒。
桂林警方对412人实施惩戒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的惩戒对象主要包括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尤以涉“两卡”犯罪嫌疑人为首。“两卡”即电话卡和银行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工具,非法买卖“两卡”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被多部门联合惩戒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2024年9月,秀峰分局抓获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经查,赵某为了赚取不法收益,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手机,借给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期间还帮犯罪分子刷脸认证,获利2200元。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1月,象山区某校学生潘某偶然看到一份兼职信息:挂手机号一个小时赚40-45元。其见有利可图,于是加入兼职群,将手机号和验证码出租给管理员拨打诈骗电话,获利390元。 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平乐籍男子全某提供其名下一张银行卡给朋友黄某用于转移涉诈资金,全某收到涉诈资金后,利用某支付软件,将钱分笔转至黄某提供的账号,共转入68800元,获利250元。目前,全某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桂林市公安局近期对包括上述嫌疑人在内的412名涉卡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上报实施惩戒,根据《惩戒办法》的规定,在未来两年内他们在金融及电信网络方面的诸多功能将会受到限制。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惩戒办法》将如何具体推进实施,诈骗分子将面临怎样的后果?围绕群众关心的一系列相关问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副处长胡志伟进行了解读。 此次《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将重点打击哪几类突出的违法犯罪行为? A: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非常严峻,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的违法成本非常低,从而出现打而不绝、屡打屡犯的情况。那么我们联合惩戒办法的目的,就是为打击治理涉诈黑灰产犯罪,提供有效的惩戒手段和政策依据。 我们重点打击的行为包括,那些直接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以及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那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以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A:在金融方面,被惩戒对象名下的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将会受到限制。同时,也会限制其使用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等功能。在电信网络方面,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以及使用电话卡注册的互联网账号等功能都会受到限制。在信用方面,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惩戒对象,将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A:这些惩戒措施,“惩”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一方面,我们是为了提高违法的成本,防范更多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社会要产生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引导相关的行业和个体,约束他们的行为,并提高人民群众防范被骗,以及不能参与诈骗的这种意识。 A: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法套路在不断翻新变化,而他们利用的技术手段,也在持续更新升级。因此,我们一直紧盯犯罪形势的变化,综合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应对新出现的诈骗手法、洗钱方式。当然,我们也会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对惩戒措施和适用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以确保更好有效应对新的犯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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