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等反应过来时,车子已经扬长而去,着实令人烦躁。遇到这种事,有些人会自认倒霉,但其实它是违!法!的!
雨天这样开车违法!桂林已有人被罚!
下雨天 有人开车是这样的 而被水溅湿的行人是这样的
雨天这样开车违法!桂林已有人被罚!
甚至是这样的
雨天这样开车违法!桂林已有人被罚!
遇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做? 自认倒霉还是忍气吞声? 其实 大家可以报警维权!
桂林交警提醒: 雨天开车溅人一身水 不仅不文明 更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6月30日14时左右,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叠彩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水塔路南巷人行道上,被一辆小汽车路过积水时,未减速通过,导致被小汽车溅了一身水。
雨天这样开车违法!桂林已有人被罚!
叠彩交警先让该群众到交警大队来详细说明当时情况和事件发生过程。交警在了解情况后,通过视频和周边店铺确认当时车辆信息,立即联系到车辆所属人陆某,依法传唤其到叠彩交警进行询问。据陆某描述,自己是因为赶时间,没有注意到当时路面情况,开车速度没控制好,所以导致将积水溅到群众身上,今后会注意到此类情况。 最后,叠彩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十项之相关法律规定,对陆某行经漫水区域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积水路段行车溅到行人,违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故意溅水的违法情节将更严重。 雨天行车溅水属于不文明行为,会影响行人出行,应该尽量避免,驾驶人务必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消息来源:广西桂林交警(版权归原作者)
综合编辑:桂林夜屎佬扯板路(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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