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辞退的人向记者表示,去年至今,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近日,今年被辞退的人经劳动仲裁调解,被补足了经济补偿金,但其他诉求未能实现。“我们经验丰富,并不输给年轻人。而且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能继续工作。
8月30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已经通过仲裁达成调解。此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也会主动联系,核查补足。
“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
社保停缴工作也不好找”
今年满44岁的黎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和其他三名同事于6月1日接到科主任的口头通知,“7月1日起便不让上班了”。黎女士自护校毕业便在旬阳市人民医院(旬阳县医院)工作,此前一直是内科护士,这两年调到了门诊输液室,前后算起来已供职17年有余。
遭辞退的多名该院前员工向记者表示,院方称2017年就有了“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开始零星辞退“到龄”的编外人员;去年开始涉及医技人员,辞退了8人,大家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44岁危机”。她们一开始与医院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前后开始一年一签。
“我们这个年龄,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比如说我,孩子正上学需要钱,家里老人身体也不太好。”骤然失去工作,又不到办退休的年龄,黎女士等人均感到十分无奈。
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继续工作,“现在不让我们上班了,我们真的是没办法。我们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去年和今年被辞退的这两批人,社保停缴了,去办了失业保险,有人找到了不给交社保的工作,收入也低很多。”
让她们最为想不通的是,“当时进医院的时候也没说44岁就不续聘了。谁都会老,不是老了就不中用了。”
而对于这一点,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他于去年调到该院,据其了解,医院用人时就已明确告知到多少岁不再聘用,“职工是完全知情的,辞退时也会给补偿。”
院方:
年龄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
黎女士觉得自己完全不输年轻人。“医院可能觉得护士是吃‘青春饭’的,我们扎针等可能不如年轻人来得快,但我扎得好啊。我们是‘熟练工’,原来早上满满一车输液,有难度的都留给我。”
黎女士表示,在医技方面,复杂的活,刚毕业的小护士不一定会,例如胃管、导尿,应急能力也不如自己。作为一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她认为,在与医生的配合度、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上,自己也很有优势,她知道怎么跟病人相处、磨合。
对此,龚永武向记者解释称,医院运行有困难,人力成本是医院运行的最大开支。据其介绍,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了超过400名护理人员,而其中“50多岁的人不能给患者打针,不能上夜班,当不了护理人员”。
“我去年到医院了之后发现,她们都还没到40岁,就说‘我眼睛不行,我上不了夜班,我身体不舒服。’这几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后勤岗位。”龚永武说。
解读:
到龄不续聘
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均违法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向记者表示,旬阳市人民医院在本单位的制度文件里规定“到龄不续聘”是违法的。
记者以旬阳市人民医院职工身份致电旬阳市卫健局相关科室时,工作人员表示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不清楚。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向记者表示,如果劳动合同尚未到期,除非到龄退休,以年龄为理由解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此事中,医院是到期不续聘,但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显然也违法。在黎女士等人在医院工作十年以上后,医院都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