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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纵深发展,拓宽基层团组织工作骨干来源渠道,提高恭城籍大学生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为恭城籍优秀在校大学生提供发挥智慧才干、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帮助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基层、提升素质、增长才干,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现面向恭城籍大学生选拔乡镇团委兼职副书记,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体恭城籍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二、兼职时间
2023年1月——2023年12月,聘期满后结合表现和意愿可续聘。
三、选聘条件
恭城籍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年满18周岁,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在恭城县(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管理服务意识强,热心家乡建设;
2.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吃苦耐劳,综合素质好,具有奉献精神;
4.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5. 在校无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6. 能够连续稳定服务一个月以上。
四、工作内容
1. 通过返家乡社会实践形式,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乡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 寒暑假期间需到兼职单位协助开展工作,在校期间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协助团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组织策划各类团青活动(兼职期间参与策划3次以上主题团日活动,开展2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团县委及乡镇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积极在就读学校或就读地开展我县文化旅游资源、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宣传推介,推荐和对接社会实践团队或其他团队来恭城开展旅游体验、主题党(团)日、“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
4. 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我县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帮助收集、了解校园求职群体需求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我县相关部门单位举办校园招才引智活动;帮助我县对接开展校地(企)合作,引进专家人才资源,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实习基地等平台。
五、岗位设置
莲花镇兼职团委副书记2名
观音乡兼职团委副书记2名
嘉会镇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
西岭镇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
栗木镇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
恭城镇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
三江乡兼职团委副书记2名
平安镇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
龙虎乡兼职团委副书记1名
六、报名及
选派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
2. 方式:报名人员根据岗位信息,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表格。
关于选派优秀在校(返乡)大学生到乡镇团委担任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二)选拔录用
1. 面试:团县委和乡镇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电话通知初选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现场面试,若报名人员不能参加现场面试,将采取面谈、电话、视频等方式考察,择优录用。
2. 聘用名单将在“共青团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公示并电话通知录用。
3. 团县委将组织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不予报名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受到校纪处分或被开除学籍的;
3. 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1. 兼职单位不提供住宿,入选人员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双方接受原则,安排在家庭住址或户籍所在地。
2. 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报酬,由兼职单位委派参加培训、活动等产生的各类费用由兼职单位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3. 兼职期满后,会同兼职单位进行任期评议。对于表现合格的,出具兼任职务和实习鉴定证明;表现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自治区、市、县的团内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录用后无故不上岗,或兼职期不满一个月,将列入各级团组织社会实践黑名单。
4. 兼职期间,团县委统一为兼职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 END —
来源:共青团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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