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清廉家风正面教育,厚植清廉家风建设土壤,充分发挥家庭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特殊作用,县妇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寻找“最美清廉家庭”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评选时间 2022年7月-9月。 二、评选对象 恭城瑶族自治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家庭。 三、评选标准 (一)有爱党爱国情怀。参评家庭成员必须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遵纪守法意识。家庭成员法纪意识强,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及腐败问题。 (三)有清廉家教家风。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家,以廉为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家庭氛围好,具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四)有进取敬业精神。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开拓进取,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五)有良好的美誉度。家庭成员人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2022年7月20日-7月30日,集中宣传动员。通过《今日恭城》、微信等媒体在全县家庭中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2022年7月31日-8月20日,民主推荐。每个乡镇推荐参评家庭1-2户,各单位根据实际推荐参评家庭1户,推荐的家庭需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县妇联办公室。 第三阶段:2022年8月21日-9月5日,组织评选。评选工作小组在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20户“最美清廉家庭”。 第四阶段:2022年9月6日-9月底,表扬宣传。一是由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明办等通过多种渠道,择优宣传获评家庭的家庭典型故事;二是组织获评家庭开展“廉洁好家风”故事宣讲会,传播正能量。 五、报送要求 被推荐“最美清廉家庭”的候选家庭,均需填写《恭城瑶族自治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另附1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家庭成员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是党员的要出具所在党组织廉政鉴定材料)。报送材料须提交A4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8月20日前报送县妇联办公室(联系电话:8212144,邮箱:gcxfl@guilin.gov.cn),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来源:今日恭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