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二批)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开展劝返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工作的要求,决定对李振等40名恭城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上述人员必须主动于2022年4月1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拟依法注销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包括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电话卡。 三、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或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非法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依法查封没收、拆除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凡是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恭城的,依法依规暂停发放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六、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县联席办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恭城瑶族自治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3月4日 拟冻结、注销滞留缅北人员户口 并依法冻结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人员名单如下:
实名曝光40名恭城籍非法滞缅北人员(第二批),请迅速回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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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恭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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