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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 14: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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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嘉会法庭实地查访解决“送达难”问题
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嘉会法庭受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因无法提供被告具体地址和电话,法庭实地查访,终于找到了本案被告住处并联系上了被告,将应诉材料成功送达,有效保障了被告的诉讼权利。 被告田某因租用原告王某某在嘉会镇嘉会街的店铺,共欠7个月的租金(合计15000元)未支付给原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租金未果,故诉至法庭,请求法庭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因原告王某某无法向法庭提供被告田某正确的联系方式,为本案的送达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案件主办人周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在立案受理当日前往被告田某居住地嘉会镇蔡家坝村实地查访,经过详细询问附近村民,终于找到被告住所。 在被告住处遇见了被告母亲后,周法官向被告母亲详细阐述了本案案情,被告母亲表示非常理解法庭的工作,主动告知了儿子的联系方式。于是周法官立即与被告田某取得了联系,并耐心与他进行了沟通,田某表示因客观原因,他不能立刻赶回家里,让法庭将本案应诉材料留在其家中,交由其母亲,同时表示他会尽快赶回家中了解本案相关情况并积极应诉。周法官欣然答应了被告的要求,同时将应诉材料告知被告田某及其母亲,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诉权,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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