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总有人坚持一条道“走到黑” 即便撞了南墙还不回头 最终自食其果
“醉”上加罪!男子时隔一年又被抓→
2022年1月17日21时许,恭城公安局平安派出所交警中队与交警大队在恭城县迎宾路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时,唐某某驾驶湘ML****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地点时,民警发现唐某某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醉”上加罪!男子时隔一年又被抓→
“醉”上加罪!男子时隔一年又被抓→
经检测,唐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核查:其于2021年1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交警处罚过,唐某某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唐某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唐某某后悔不已。
“醉”上加罪!男子时隔一年又被抓→
酒驾没有那么多“侥幸” ,唯有老老实实遵守交通法规 ,唯有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留下的违法行为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 “酒祸猛于虎”不是一句玩笑话,请广大驾驶员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喝入的酒变成流出的血和泪。 酒醉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让原本幸福的家庭遭遇不幸,请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醉”上加罪!男子时隔一年又被抓→
我们不期待与你“邂逅” 更不希望与你“重逢” 酒后不开车 不是防止被交警查处 而是对自己和他人家庭 最起码的尊重!
“醉”上加罪!男子时隔一年又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