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优先安排高三毕业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办〔2021〕26号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教育厅: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凝心聚力、高效有序,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前3天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上半年疫苗接种任务,成效显著。由于前期备战高考等原因,大部分高三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未能及时接种疫苗。为进一步构筑免疫屏障,降低毕业生外出旅游或外出求学感染风险,现就做好毕业生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优先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从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做好毕业生疫苗接种部署安排,要将毕业生作为当前阶段的优先接种对象,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毕业生疫苗接种工作。
二、明确范围,有序推进
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有序开展毕业生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对象为所有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高三毕业生。
三、加强组织,有效实施
各地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符合接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摸排,做好人员梳理、统计和汇总,并将摸底情况报送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有序组织毕业生进行疫苗接种。各地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根据教育部门提交的符合接种条件毕业生人数预留相应数量的疫苗,安排接种点开设毕业生疫苗接种“绿色通道”,有效实施接种工作。
四、多种渠道,接种便利
毕业生可通过线上个人预约、线下社区预约或现场取号等方式进行接种。毕业生持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可走“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接种。为避免扑空接种,选择现场取号的毕业生应向当地接种点咨询疫苗库存情况后再前往接种。
五、加大宣传,广泛动员
各地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微信群”和“班级微信群”等,从不同平台、不同角度持续不断地宣传普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提高毕业生接种的依从性,要通知到每一个接种对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做到“应接尽接”。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