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 林 市 体育 局 关于举办“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 (西南赛区桂林站)比赛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羽毛球俱乐部及爱好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普及羽毛球运动的开展,定于2014年4月19-20日在桂林市体育二馆举办“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西南赛区桂林站)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请各参赛单位按照规程中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组队报名和参加比赛。 附件:“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西南赛区桂林站)竞赛规程 桂 林 市 体 育 局 二 O一四年三月五日 “羽林争霸”2014红牛城市羽毛球赛 (西南赛区桂林站)竞赛规程 一、 支持单位:中国羽毛球协会 主办单位: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桂林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合作媒体: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新华社、新浪网、腾讯网、优酷网、爱奇艺、乐视网、《体坛周报》、桂林生活网等。 二、关于报名、抽签会、比赛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抽签会: 1、2014年3月7日至4月7日,在桂林市依仁路11号体育局三楼群体科接受报名。或将报名表用电子版填写好,与队员个人照片电子版打包发 gltyzhbgs@126.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773-2860279。 2、抽签会定于2014年4月8日下午15:00在市体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请各队派一名代表参加,不到的由工作人员代抽。 (二)参赛队名单公示期:2014年3月1日至4月12日,在赛事官方网站及桂林生活网赛事专题页面公示参赛队报名信息; (三)比赛时间、地点:定于4月19-20日在桂林市体育二馆进行。 三、比赛项目: 比赛均采用5人制混合团体赛形式,包括:男单、女单、男双、混双。 四、运动员资格: (一)满18周岁,国籍不限,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 (二)现役及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专业运动员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 (三)持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外籍选手持有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签发日期应早于2014年3月1日,且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没有参加过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及五大洲羽毛球联合会组织的比赛,且没有在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指以盈利为目地的企业组织,运动员以训练和比赛为职业并获得工资收入的)效力过的外籍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五、报名须知: 1、每队限报7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队员6人,领队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比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2、每人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一个城市,不得重复报名; 3、参赛队可以以单位名义报名,也可以自由组队报名; 4、符合条件的队伍,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按48支队伍进行报名,报满为止; 5、报名时,队伍负责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每位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照片等组委会要求的必要证件; 6、每队交费70元用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资格审查: 1、队伍报名后,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各队资料通过赛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阶段如发现任何队伍或其成员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可向组委会举报或提起申诉,申诉须提交书面文件(必须有领队签名)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组委会调查属实,大会仲裁委员会将退回保证金,如申诉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则保证金上缴组委会; 2、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各级比赛名单公示期内进行,过期不再接受申诉; 3、在有效申诉期过后,向组委会提出队伍资格的投诉者,视为干扰比赛秩序,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参赛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参赛证相符,证件的相片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2、比赛开赛前30分钟由各领队按秩序册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必须为5人(4男1女),除女队员外,其他男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不得兼项,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队员自备,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每场比赛均采用七局四胜制,先胜四局者获得当场比赛胜利; 5、每场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局: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二局:男单—第一回合(两队的男2) 第三局: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四局: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五局:男单—第二回合(两队的男2) 第六局: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七局:女单(两队的女1) 6、每局比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如赛至14平时,先取得16分者获胜;。 7、在小组循环赛中,如遇队伍积分相同时,依次以在小组中获胜盘数、局数、分数计算。 (二)各阶段赛制: 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制。 (三)弃权与罢赛: 1、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场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3、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八、赛事晋级名额:城市赛冠军晋级参加大区赛。如果冠军不能参与,则按城市赛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大区赛阶段不再单独收取报名费用,晋级大区赛的队伍须交纳赛事纪律保证金3000元/队,赛事期间,如队伍存在违规行为,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队伍无违规行为,则赛后全部退还。 九、赛事奖励方案: 城市赛: 1、第一至八名的队伍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奖品; 2、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冠军奖杯; 3、第一名的队伍将获得领奖T恤; 大区赛: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6000元 第五至八名(可4队并列第五名):各4000元; 第九至十六名(可8队并列第九名):各2000元; 十、其他: (一)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二)颁奖时,队伍应按要求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领奖服。 (三)城市赛期间参赛队伍费用自理,成功晋级大区赛的队伍,在大区赛阶段的食宿费用由西南赛区组委会标准承担或进行相应补助,交通费用由队伍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赛事官网补充发布及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